數(shù)位著裝暴露的女郎在舞臺上做著各種性感動作;女郎身后是“稅收宣傳”大標語;臺下聚集的眾多圍觀群眾中,一名五六歲的小女孩正聚精會神地觀看表演……網友抓拍的這張照片引起激烈的討論。從照片上看,該活動是廣東某市地稅局和國稅局聯(lián)手舉辦的稅收宣傳月啟動儀式。 (4月11日《新快報》)
著裝暴露的女郎艷舞,竟然出現(xiàn)在政府部門的活動中,這多少讓人有些意想不到。這只能說明“稅收宣傳”已經遠離了向公眾宣傳稅費知識、提倡誠信納稅的初衷。
從1992年起,國家稅務總局將每年4月定為“稅收宣傳月”。16年來,“稅收宣傳月”逐漸變成了各地稅務部門創(chuàng)新宣傳方式的競賽。廣場集會只是常規(guī)式宣傳,有些地方不僅有手機短信宣傳,甚至KTV點歌系統(tǒng)也用上了。至于這些宣傳形式效果如何,“投入”“產出”效率是否成正比,恐怕稅務部門就很少考慮到了。
形式主義害人,“稅收宣傳”到底成效如何,前段時間的個稅申報就可以看出問題。截至4月2日,全國只有超過160萬人自行申報,只占應申報總人數(shù)的三成左右。納稅人主動納稅意識淡薄固然是一個原因,但還有一部分人是因為缺乏稅務知識,“感覺程序復雜”,“不知道如何申報”。要是稅務部門在平時的宣傳中工作更扎實一點,相信很多人就不會因為技術問題而逾期不報了。
今后,如果“稅收宣傳”依然是“走過場”,依然是發(fā)發(fā)傳單、拉拉橫幅、搞搞演出,恐怕不僅起不到宣傳效果,反而可能給稅務宣傳帶來一定的副作用。“艷舞女郎事件”就是一個警示。(作者:陳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