杭州的公車改革,領"車補"的人和不領"車補"的人相比,領"車補"的人是不是該領,是不是該領這么多,當地有關部門并沒有給出充分的說明。這個問題不解決,車改就難逃"體制內自肥"的質疑。
6月24日《新京報》報道,杭州市自5月起推行市級機關公車改革,市局(副廳)級以下一律取消專車,改為發(fā)放“車補”。“車補”根據級別分9檔,最低每月300元,局級干部每月2600元。此舉引發(fā)了不少議論。
這些年來,一些地方公車改革“貨幣化模式”漸居上風,紛紛選擇取消專車、發(fā)放“車補”,如今杭州即是一例。然而,這種做法每在一個地方實施,都會引發(fā)一輪爭議,現在杭州的車改也不例外。筆者認為,“貨幣化模式”之所以備受爭議,是因為它缺少“公平”二字作支撐。
公務用車改革真正牽動人心的問題,是“車補”的發(fā)放方式和具體數額。像杭州的車改,它有兩個地方缺少說服力:其一是內部的公平問題。比如,一個局長和另一個局長相比,他們實際用車量可能相去甚遠,為什么拿的“車補”卻一樣?而一個局長和一個科長相比,科長的用車需求可能比局長還多,為什么局長的“車補”遠高于科長?這個問題不解決,車改就難逃“與官職掛鉤”的指責。其二是外部的公平問題。領“車補”的人和不領“車補”的人相比,領“車補”的人是不是該領,是不是該領這么多,當地有關部門并沒有給出充分的說明。這個問題不解決,車改就難逃“體制內自肥”的質疑。
有關部門該怎么解決這兩個車改的公平問題呢?只能是公開相關人員的公務用車實際需求,公開公務用車折算成貨幣的實際數據,舍此別無他法。
事實上,有關部門不但應該做到“拿數據來”,而且完全可以做到“拿數據來”。正式提出公務用車改革已經十多年了,具體到某個準備實施公車改革“貨幣化模式”的地方,它不會是一拍腦袋就決定的,那么,調研、統(tǒng)計某個局一段時間內需要多少公務用車,統(tǒng)計一下這個局長跟那個局長一段時間內公務用車有多大差別,統(tǒng)計一下這個局的局長和科長一段時間內公務用車分別是多少,乃至把各局各崗位的公務用車實際需求都統(tǒng)計并公開出來,改革方案自然就有理有據、水到渠成了。這個工作量很大嗎?其實,如果有心去做、執(zhí)行得力,工作量一點都不大。
一個月2600元的“車補”到底多不多?拿錢的人肯定不會嫌多,給錢的人肯定不會嫌少。不把依據拿出來,拿錢的人固然拿得下手,但就怕給錢的人給得不情愿!败囇a”是否選擇用公平二字作支撐,是最終這份依據能否拿出來的關鍵所在。(李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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