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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網11月11日電 據《京華時報》報道,11月10日,北京市房產中介行業(yè)協(xié)會發(fā)出《關于房地產中介機構“不賺差價”的倡議書》,首日即收到京城220家會員中介公司的響應。這意味著,響應倡議的中介公司,如有賺取差價行為,將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(guī)定雙倍退賠差價。 據該協(xié)會介紹,房屋中介是通過收取二手房交易中的服務費,來得到自己的收益。但一些不規(guī)范的中介公司用“簽兩方約”(即與買賣雙方分別簽署買賣合同)或“現金收房”后再出售的方式,賺取差價。由于他們賺差價,必然會壓低賣方房價,抬高后再出售,使房價偏離市場真實價格,推動房價進一步抬升。此外,還有一個風險是,中介公司“現金收房”使用的資金,大多來源于客戶,一旦資金鏈斷裂,將會給客戶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。 此次倡議的內容主要有5項。其中包括:如有賺取差價行為,將按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規(guī)定雙倍退賠差價等具體懲罰措施。 昨天,北京中原地產、鏈家、我愛我家、中大恒基、信一天等220家房地產經紀公司當即響應了這一倡議。 根據倡議書的約定,書面響應的中介要在店面公示“不賺差價”倡議書及投訴電話。一旦違約,房協(xié)網站和媒體將會公示其違規(guī)行為,其會員資格也將被取消,同時行業(yè)主管部門也將查處其違規(guī)行為。 五項主要約定 -對業(yè)主委托出售的房源權屬情況,要嚴格查證核實; -對業(yè)主委托出售的房源價格,要按市場價格真實評估,不蓄意提價或壓價,不賺差價; -在業(yè)務操作過程中,要讓買賣雙方當事人見面,當面簽署房屋買賣合同; -不搞現金收房業(yè)務。 -通過銀行專戶交割交易資金,不挪用客戶資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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